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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4-16 18:11:00 | 点击数:

目录

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1

教师教学工作学期考核评价办法    10

教研室工作制度    18

实践教学工作规定    26


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促进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教学组织

1、主任全面负责系部的教学工作,主管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教学日常工作。

2、建立系部教学管理机构

系(部)是系部教学管理的基本单位。系主任全面负责系教学管理工作。系教务干事处理日常教学管理事务。

系部按专业或课程设置教研室,其任务是在系主任领导下,具体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

各教研室应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培养目标和系部教学计划的要求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3、建立健全日常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系部每学期召开2次以上教学工作大会,包括开学前召开的“××年×学期教学工作大会”、 学期结束后的“××年×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以及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召开的专项教学工作大会,总结、通报、布置、安排有关教学工作。会议由系部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主持,全系教职工参加。

系部每月召开教学工作月会,各教研室、系部教学办公室、督察办汇报本月教学工作情况,布置、安排下月有关教学工作。会议由系部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主持,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教研秘书参加。

系(部)每月召开教学工作月会,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总结、通报本系(部)上月教学工作,布置、安排本月教学工作。会议由系(部)主任主持,本系(部)全体教职工参加。

每周召开教学工作周会,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汇报、总结上周教学工作,研究、安排本周教学工作。会议由系部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主持,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教研秘书参加。

教研室每周开展教研活动,学习高职教育教学理论及方法,分析、总结教学过程中的经验及问题,讨论、研究教学改革有关问题。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如条件不成熟时,由系部主任主持),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

系部教学工作会议,应做出详细的记录,会后写出会议纪要。教学工作会议的材料及会议纪要,应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4、实行系部查课、听课、评课制度

为保证教学质量,实行系部查课、听课、评课制度。具体内容参见《听课评议暂行规定》 。听课应认真填写好听课记录,如实反映教师授课和学生上课的情况。

有关人员听课任务的情况作为对其考核的依据之一。

系(部)教务干事应坚持每天查课,对每个班级的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查课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存档,非正常情况应向系(部)主任和系部教学办公室报告。

5、系部要加强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和理论培训,全面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政治及业务素质,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适应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需要。

二、关于专业教学计划

1、专业教学计划是系部办学的法规性文件,是培养专业人才的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招生对象及学制、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及职业岗位群、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毕业标准、专业所对应职业的工作过程及专项能力分析、“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模块式课程体系、主干课程设置、教学方案、教学设计流程、教学进程表、教学计划编制的有关说明等。

2、专业教学计划应体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理论教学与实习实训、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关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

3、专业教学计划的制(修)定,在主管系主任的领导下由系部教学办公室统一组织。制(修)定专业教学计划按以下程序进行:

(1)每学年的专业设置确定后,系部教学办公室向各教研室下达制(修)定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目录,提出制(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要求与实施意见等。

(2)系(部)按照系部教学办公室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调研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及用人单位对各专业专门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新方法,研究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提出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初步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系部教学办公室。

(3)系部教学办公室应在有关系(部)交来的各专业教学计划初步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与有关系(部)反复协商,制定出各专业教学计划初稿,在规定的时间内送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4、专业教学计划一经制定,系部教学办公室、各教研室、各教研室必须坚决执行,不得随意改动。确需调整,应由系主任提出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的书面材料,报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三、关于课程教学大纲

1、课程教学大纲是开展各门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所开设的每门课程,都必须制定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的制定,要以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充分体现教学计划对人才培养的理论知识及专业素质要求。

3、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程理论教学大纲和课程实训大纲两部分。课程理论教学大纲包括课程性质与任务,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纲要与要求,学时分配建议以及说明等;课程实训大纲包括实践项目的性质与任务,实践项目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要求,各种实训的学时安排、教学条件、考核标准及方式,以及说明等。

4、教学大纲由有关系(部)组织相关教师编写,经系主任、系部教学办公室、主管系主任认定批准后施行。

5、教学大纲一经制定,有关部门及教师必须严格执行。

四、关于教学进程

1、系部于每年六月份制定出当年招生专业的教学计划,于每年的五月和十一月制订出下一个学期的教学安排表,下发到各教研室及相关教师。

2、教学安排表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需由有关教研室提出要求,经主管系领导批准并报系部备案后,方可执行。

3、每学期开学前,系(部)应根据系部教学办公室下达的教学安排表,向教师下达本学期的教学任务书,通知教师备课。

4、教师应按照系(部)下达的教学任务,于每学期开学前编制学期授课计划,经系(部)主任审查并签名后执行。

5、系(部)应定期检查有关单位及教师执行学期授课计划的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和教师严格按照学期授课计划开展教学工作。

五、关于教学任务分配与课表编制

1、教学任务由各教研室分配,经系部平衡后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第16周,系部向各教研室下达下期的教学任务;

    (2)第17周,各教研室分配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3)第18周,各教研室提出下学期的授课教师安排意见,报系部及系部教学办公室备案;

    (4)第19周,系部汇总教研室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意见,报主管系主任批准。

2、教研室按照主管教学副主任批准的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意见,编制总课表、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开学前下发到有关教研室。

六、关于教研室与教师

1、教研室应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开展教研教改的原则,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课程主讲工作。教研室主任对本室所开课程的教学质量负主要责任。

2、各教研室要积极培养青年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

3、新教师上岗前须接受培训;初级职务教师担任课程主讲之前,一般应具有辅导、实习、下厂锻炼的经历;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补好教育基本理论课。

4、教师除讲课外,还应认真承担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训指导等任务。

    5、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凡因公占用上课时间,如运动会,英语及计算机考级,全系庆典等,教师可利用机动课时补课。缺课较多的,经系主任批准后,可以利用学生休息时间补课。必要时,全系统一组织补课。

6、教师任课期间,一般不得以外出参加教学与学术交流活动为由影响上课,确需外出或因病不能上课,应经系(部)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应经系主任同意并报主管系主任批准,同时报系部教学办公室备案。

    7、教师确因急事必须临时调课,由本人联系好代课人,经双方所在系(部)主任批准后执行,报系部教学办公室备案;三天以上,由系(部)提出方案、主管系主任批准后,由系部教学办公室协调处理。

    8、任课教师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认真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上课前必须备好课,写出教案(或讲义),授课要明确教学目的,突出教学重点和难点,安排好教学中的各个环节。

    9、任课教师要努力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把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结合起来;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学习和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10、任课教师必须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在课堂教学中,结合学生思想状况,有意识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进行热爱祖国的教育,进行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的教育。

 11、任课教师要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参与教学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每学期,系(部)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应听取教师的思想和工作汇报。

七、关于实习实训教学

1、实习实训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所学理论、扩大学生知识范围、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习实训要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进行。

2、每门实习实训课都应有教学大纲和指导书,要保证实践教学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比例,开足教学大纲规定的实习实训项目。

 3、实习实训课开出前,指导教师要预先做好实验,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工具、耗材的准备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解决各种问题的预案。

4、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预习,认真指导操作,培养学生独立观察、分析和综合的能力。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要求进行实训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

5、实习实训结束,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清扫实训场地,指导学生写好实训报告并认真加以批改。

6、课程的实习实训成绩,占该课程学习成绩的一定比例。

7、实习实训的类型要多样化,努力提高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习兴趣。

8、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要依据所设专业的实际需要进行规划、建设和实施;实习实训地点、实习实训设备,要以基本满足教学要求为标准。要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努力使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比例接近1∶1。要加强实习实训的管理,从严守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护、严格执行制度等方面入手,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9、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力求稳定、安全、就近。选择实习实训基地,各教研室要严格程序和标准,确保实习实训任务的完成。

10、各教研室在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前,应制定好具体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主任审查,报系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11、下企业实习实训,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在学生实习实训前,指导教师必须编写出实习实训指导书或方案。

12、实习实训结束,学生要写出实习实训报告,由指导教师批阅,并结合实习实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应从严要求。

13、文科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至少进行一次社会调查。调查的内容应结合所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专业知识。调查结束,学生必须写出调查报告。

14、社会调查,可以是指派教师指导的集中定点调查,也可以是学生利用寒暑假独立完成的调查。无论何种形式,系(部)和教研室都应周密安排。

15、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实训或社会调查负全面责任,应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学生实习实训或社会调查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写出小结并向系(部)主任汇报,整理好实习实训或社会调查安排、计划、小结、考核情况等材料,交系(部)存档。

八、关于毕业实践

1、毕业实践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学生知识运用和能力的一次综合演练,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有关部门和教师应高度重视。

2、毕业实践由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作品构成。工科学生的毕业实践宜采用集中组织的形式;文科学生的毕业实践既可采用集中组织形式,也可采用分散实践的形式。

3、毕业实践不宜强调开发性、学术性,而应将综合技能训练作为重点。努力使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具备职业工作的能力。

4、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的选题,必须结合生产、管理实际,结合所学课程内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选题由专业教研室提出,根据学生情况采取指定或自选的办法安排。

5、毕业实践一般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以30人为宜。

6、顶岗实习的考核以技能为主,毕业设计的考核以作品为主。指导教师应对学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作品认真考核,给出成绩,报系(部)审查通过。

九、关于教学检查与教学质量评估

1、教学检查的目的,在于全面、及时、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2、坚持开展教学考评工作。每月、每学期,系(部)都要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教学检查,包括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工作态度等。

3、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系部成立教学督导室,及时总结推广教学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考查任课教师(包括实习实训、兼职、外聘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指导教学工作。主要方法是:随堂听课,随机抽查教师教案(讲义)和学生作业,检查教师辅导答疑情况,深入班级召开学生座谈会等。

4、坚持三级查课制度。系领导、督导小组、教研室主任要不定期地深入课堂,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教研室要将定期检查(期初、期中、期末的全面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经常性抽查)结合起来,了解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课堂教学质量情况、各个教学环节的开展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课堂秩序与纪律情况、教研室工作情况等。

6、加强专题检查与专题研究。为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薄弱环节,系部教学办公室、各教研室应根据需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开展专题教学检查与研究。专题教学检查与研究的内容,可以是考试、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讨论、实验课、作业、实习、调查等,也可以是学生三基训练、技能培养、综合素质等。

7、系部要加强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行为,督促各教研室落实教学计划,实现教学要求,保证教学质量。

8、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系部要把教学评估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建立起科学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系(部)要自觉地以评估条目为指南,抓好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今后一个时期,应重点抓好教研室评估、实习实训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学习质量评估。条件成熟后,开展系总体教学评估。教学评估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要与系部内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做到“以评促建,奖优罚劣”。

9、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与反馈制度,不断改进系部的教学工作。各教研室应通过多种途径,如: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班级辅导员座谈会、设立班级教学建议信箱、进行抽样调查、问卷调查、网上调查、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方法与途径,采集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学生考试情况、学生就业情况、教师教学情况等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状况与问题,找出改进的办法与措施,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十、关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1、系(部)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教研活动,如组织观摩课、评议会、同行听课、外出参观、学术交流等。教学督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全系性教研活动,指导各教研室开展教学专题研究,组织青年教师教学比武,开展科研争先活动等。

2、各教研室要积极探索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新方法、新路子,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产、学、研相结合的研究,努力办出高职特色。

3、系部要制定与实施科研工作管理条例、科研成果奖励条例、教材建设规划与规定等,规范教研教改与科学研究,鼓励各教研室、任课教师在搞好教学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大力进行教学改革。

4、所有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都要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与教育理论研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十一、关于课程考核与管理

1、课程考核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学生进一步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师的教学效果,及时发现教学中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各教研室所开设的每门课程,都必须进行课程考核。

3、课程考核,严格按系部《关于课程考核工作的若干规定》进行。  

十二、关于教学档案

1、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料。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研室,应予以高度的重视。         

2、教学档案的内容见《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为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落实各项教学基本要求,及时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和监控,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系部每学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以下简称“教学考评”)。具体办法及要求如下:

   一、考评对象

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专职教师、兼职教师。

   二、考评内容

教师教学考评,由教学常规考评、教研室考评、学生评教、教师互评与教学事故扣分五部分构成。

   三、考评方法与计分

1、教学常规考评

由系(部)对教师教学常规考评并计分,满分30分,采取扣分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一)。

2、教研室考评

由教研室对教师本学期接受教学任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与质量、参加教研活动、出勤、听课评课等情况考评并计分,满分20分(详见附件二)。

3、学生评教

系部每学期组织1—2次学生评教活动,由学生分别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按满意、一般、不满意三等进行评比,按评比的结果打分,满分40分(详见附件三)。

4、教师互评

期末,系(部)组织教研室教师对本教研室的每位教师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互评并打分,满分10分(详见附件四)。

5、教学事故扣分

由系部教学督导室按照系部“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学期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扣分。

   四、考评分值及等级

1、教师教学考评的分值,是教师的教学常规考评分值、教研室考评分值、学生评教分值、教师互评分值的合计减去教学事故扣分,按其得分的多少排队,最终转换为相应的考评等级。

2、考评等级分为A、B、C三等,最高等级为A等,最低等级为C等。

3、A等的比例不超过本学期考评专职教师总人数的25%,C等的比例不少于5%。兼职教师参评,但不评定等级,不占比例。见习期内的新教师参加考评,原则上不定等级亦不占比例,如考评结果达到A等,可视为A等对待,但计入25%的比例。

4、教师担任教学任务的班级,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或及格率低于 80%,不能评为A等。

   五、考评的组织与实施

1、成立由主管教学副领导任组长,系部教学办公室处长、各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督导室主任为成员的院教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教学系统教学考评工作的组织,分配各教研室考评等级指标,审定各教研室的教学考评结果。

2、各教研室成立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专业骨干教师组成的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小组,负责与具体实施本单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工作:

(1)负责对本系(部)任课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检查;

(2)组织各教研室对该教研室所有教师考评;

(3)组织本系(部)所属班级的学生评教;

(4)组织本系(部)教师互评;

(5)配合教学督导室对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扣分;

(6)量化每位教师考评结果并转换成分值,确定其考评等级;

(7)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系(部)的考评结果报院教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系部教学办公室);

(7)将本系(部)的教学考评资料整理存档。

3、考评时间安排

(1)每学期的期末,各教研室考评小组对本系(部)考评对象进行全面

考评,计算并统计出每个考评对象的考评分值及等级;

(2)学期结束前,系部教学办公室对各教研室考评为A等及C等的考评对象进行抽查。抽查后,如有不同意见,与系(部)考评小组协商及调整;如无不同意见,分系(部)整理好全系教师教学工作学期考评结果,报系部系主任办公会议会审查批准;

(3)系部在期末教学工作总结会议上,发出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结果通报。

4、凡学期教学考评被评为A等的教师,由系部表彰与奖励。凡学期教学考评被评为C等的教师,第一次由所在系(部)批评教育,帮助其尽快改正;有两次被评为C等的教师,调离所在教学岗位。

 

附件一: 教学常规考评及扣分标准

附件二: 教研室考评评分标准

附件三: 学生评教评分标准

附件四: 教师互评评分标准

  

附件一: 

教学常规考评及扣分标准

(满分:30分)

 

一、学期授课计划

1、考评重点:栏目填写是否完整、规范,要素是否齐全,有无私自变更计划的现象。

    2、扣分标准:未按时上交,扣1分;栏目填写不全,每项扣1分;私自变更计划,扣1-3分;缺授课计划,扣5分。

    二、教案

    1、考评重点:是否与学期授课计划相吻合;是否写明教学要求、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是否反映了教学过程;是否有观点或知识性错误;书写是否工整。

    2、扣分标准:与学期授课计划不吻合,扣1-2分;书写不完整或无审核签字,扣1-2分;有观点或知识性错误,扣1-3分;教学要求、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不明确,扣1-3分;教案书写马虎潦草,扣1-2分;缺教案,扣5分。

三、教学日志

1、考评重点:是否与学期授课计划相吻合。

2、扣分标准:与学期授课计划不吻合,扣1-2分;记录不完全,扣1-2分;缺教学日志,扣5分。

四、作业布置及批改

    1、考评重点:作业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批改。

    2、扣分标准:平时作业、实习实训报告的布置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一次未批改,扣1分;未完全批改,每次扣0.5分。

   五、辅导答疑

1、考评重点:辅导答疑是否达到规定次数和时间。

2、扣分标准:每缺一次,扣1分;一次辅导答疑少于规定时间,扣0.5分。

六、实践环节(实验、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教学

1、考评重点:实践教学指导书,实习实训日志,学生实习实训考核及成绩记录。

2、扣分标准:实践教学指导书,实习实训记录不完全,扣1—3分;无实践教学指导书或实习实训日志,扣5分;无学生实习实训考核成绩记录,扣5分。

七、学生学习成绩登记

    1、考评重点:学生各种学习成绩登记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清楚;成绩登记是否及时、填写是否真实。

2、扣分标准:成绩册填写不完全,每缺一项扣1分;成绩登记弄虚作假,扣5分。

 

附件二:

教研室考评评分标准

(满分:20分)

 

一、考评重点:接受教学任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与质量、参加教研活动、听课评课等情况。

    二、评分标准:接受教学任务情况,1—2分;完成教学任务情况,1—5分;教学效果与质量,1—8分;参加教研活动情况,1—3分;听课评课情况1—2分。

 


附件三:

学生评教评分标准

 (满分:40分)

 

一、考评重点

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二、评分标准

1、教学态度:学生满意率为90%以上,计10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1分。

2、教学方法:学生满意率为90%以上,计15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

3、教学效果:学生满意率为90%以上,13—15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

 

附件四:

教师互评评分标准

(满分:10分)

 

一、考评重点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二、评分标准

1、教学内容:参评教师按10分制给被评教师评分,满分为3分。

2、教学方法:参评教师按10分制给被评教师评分,满分为4分。

3、教学效果:参评教师按10分制给被评教师评分,满分为4分。

参评教师对被评教师评分合计的平均分,为被评教师的教师互评分。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单位,担负着组织、领导和管理教学、教研教改、教书育人及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任务。加强教研室建设,对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起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教研室的设置和组成

1、教研室按专业性质相近和便于科学管理的原则设置,分属有关系(部)领导,也可直属系部领导。教研室的设置或调整,由各教研室提出,系部教学办公室审查,报系主任办公会议批准。

2、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教研室规模,一般十人以上的教研室可设副主任一人,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和副主任应由讲师以上(包括讲师)的教师担任。

3、一个教研室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五人,一般应有一名高级职称的教师。条件不成熟时,可由相近课程的教师合并成立教研室。如教学工作需要,教研室可按课程设立教研组,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研组长,负责课程的教学和教研教改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

1、教研室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

2、教研室主任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能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3、教研室正、副主任的产生,要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考核后由系(部)主任聘任,并报人事处、系部教学办公室备案。直属教研室主任由系部直接任命。教研室主任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三、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教学组织管理

1、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贯彻执行院、系两级教学工作决定和决议,做好本教研室的教学建设工作。

2、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做好教研室工作总结,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3、按照系部教学管理规定,组织教师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组织教师编写、修订和实施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教材、实习实训指导书等,审定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抓好教学环节等。

4、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教研室教学动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学时。

5、依据系部《关于课程考核工作的若干规定》,组织好考试命题、试题审查、评卷、成绩评定及试卷分析、考试成绩分析等工作。

6、组织教研室成员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竞赛、教学检查与评价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7、配合系部、系(部)对教师进行考评;根据教师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提出教师晋升职称、评优推先的意见及建议。

8、抓好教研室教学文档的建设。

(二)专业管理与建设

1、 在系(部)领导下,积极开展“精品专业”、“重点专业”、“示范性专业” “专业教学实践训基地”的建设。

2、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对原有专业的撤、合、分、转等改造工作。

3、拟定或适时修订专业人教学计划,适应专业建设需求。

4、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与专业实习工作。

(三)课程管理与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职业技能鉴定需求,整合旧课程或增设新课程。

2、制定或适时修定教学大纲,保证教学内容体系符合职业要求。

3、合理选用教材,积极编写教材,体现专业特色,保证教学质量。

4、规范、标准地制作多媒体课件,分类分级管理多媒体课件,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

5、管理课程考试环节,按规定组织好命题、阅卷、评分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6、确定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开展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进行课程质量评价。

(四)实习实训管理与基地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制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适时更新与完善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及指导书,做好实践教学总结。

2、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协助系(部)做好学生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工作,保证学生实习实训正常进行。

3、做好实践教学的其它相关工作。

(五)教师管理与培养

1、重视教研室教师的师德和教风建设。

2、负责兼职教师、双肩挑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

3、关心教师成长,鼓励教师积极钻研业务、参与教研教改、撰写教学科研论文、参加学历进修、进行专业与社会实践并获取相应证书。

4、注重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协助系(部)聘请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教学水平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

(六)教学改革与科研

1、制定教学科研计划,做好教学科研总结,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

2、教学内容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高职教育培养目标,整合教学内容,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考试模式。

3、根据专业特点,研究理论课、实习实训课的教学方法,研究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途径。

4、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学改革,专业教研室每学年有一门以上的教改课程。

5、鼓励教研室成员积极申报科学研究课题,并将科学研究的成果渗透到教学中。

6、组织教研室成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专业学术讲座。

(七)其它工作

1、编写教材或教学辅导资料。

2、按系部有关规定合理选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

3、制定所辖实习实训室建设的计划、措施,落实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任务。

4、管理好教研室及其实习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做到账、物相符,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5、建立教学档案,教学资料齐全并不断完善。

四、教研室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研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教研室应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

1、工作计划、总结制度:每学期期初,教研室要认真制定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包括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等);每学期结束时,应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以书面形式总结教研室的工作情况,向系(部)主任进行汇报。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交系(部)和系部教学办公室各一份。

2、教研活动制度: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理论、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交流教学经验,进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讨论,处理教研室日常事务和其它重大问题,认真记录教研室开展的每次教研活动(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出勤情况、活动内容、形成的决定等)。

3、集体备课制度: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应进行集体备课,或经常进行相关教学方面的讨论研究,其它课程也应尽可能进行集体研究。

4、听课评课制度:结合系部听课评课制度,经常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或相互听课并进行评议,并在听课记录本上做好相关的记录。同时,积极配合系(部)做好新开课程及新任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并及时向系(部)反馈意见。

5、检查、考核制度:除平时检查教师备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授课情况外,每学期期中开展一次教学检查活动;学期结束时,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统计教学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对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的教师予以表扬。

6、带培制度:教研室要积极吸收新力量,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积极帮助新教师,新教师的带培应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

7、教学资料管理制度:做好教研室所有设备、资料等的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人。

五、教研室工作考核

1、教研室开展政治活动与业务活动的情况,每学期结束时由院、系(部)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并评出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

2、教研室主任考核,见“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3、每学期初的全系教学工作会议上,系部对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进行表彰。

六、本规定由系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的负责人,是本教研室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教研教改的带头人,肩负着组织、管理教研室日常教学,组织指导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的重任。为促进教研室主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教学工作秩序、教学质量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加强对教研室主任工作的检查、考核,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可促使他们不断地提高自己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真正成为专业带头人,带动整个教研室建设,提高系部的整体教学、科研水平。

    二、考核的内容

(一)工作态度

工作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

(二)工作能力

具备组织教研活动、教研室日常管理,指导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的能力。

(三)常规工作

1、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组织实施本室教学工作,遵守教学纪律,无教学事故发生。

2、按要求组织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

3、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

4、严格把握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考核质量关,每学期进行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及学生学习成绩分析。

5、严格审查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教学进度。

6、负责兼职教师、双肩挑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

(四)教学改革与科研

1、积极组织、参加教学改革,本教研室每学年有一门以上的教改课程。

2、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完成规定数量的教研课题或论文。

3、开展学术讲座(或报告会),向学生介绍新科技、新成果、新工艺、新方法。

(五)教研室建设

1、编写教材或教学辅导材料。

2、按系部有关规定,合理选定下学期使用教材的版本。

3、教研室及所属实习实训室建设有计划,有措施,任务落实。

4、所管辖的教学仪器设备,账、物相符,设备完好。

5、建立教学档案,教学资料齐全,并不断完善。

(六)新教师带培

新教师带培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

    三、考核的程序

(一)系(部)组织教研室全体成员评议并打分(占总分的60%)。

(二)系(部)主任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分(占40%),并结合教研室全体成员的评议写出评议意见,拟定等级。

(三)系(部)报系部教学办公室汇总,提交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确定考核等级。

(四)将考核情况记入被考核者业务档案。

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与教师教学工作学期考核同步进行。

    四、考核的等级

(一)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二)教研室的教师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教研室主任考核等级不能定为优秀:

1、有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者;

2、有学期教学工作考核为C等者;

3、有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五、奖惩的方式

对学期考核为“优秀”的教研室主任,由系部进行一次性奖励;连续两次考核为“差”的教研室主任,取消教研室主任任职资格。

   六、本规定由系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实践教学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内容之一,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制定如下规定。

   一、实践教学的总体要求

1、实践环节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主要形式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训练、社会调查、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2、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践项目,加强现场教学、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实施“情境教学”,“工学结合”,“教、学、做合一”;重视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的训练,规范实践教学及考核办法,特别是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或学校联系的职业岗位顶岗实习的实践教学及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建立相对稳定的院内外实习实训基地,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产学结合的办学机制。

3、实习实训教学计划,由系(部)结合院内外实习实训条件的具体情况拟定,经主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批准后执行。实习实训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性质、目的与任务,内容、方式、场所和时间分配,学生分组情况与指导教师的安排,考核与成绩评定方法,组织与保证完成任务的措施等。

4、课程设计、综合训练、社会调查的选题,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选题由任课教师拟定,经教研室审核后,报系(部)主任批准。

5、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前进行综合训练和模拟从业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选题应注重针对性、应用性和和实践性,具体由系(部)拟定,经系部教学办公室审核后,报主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批准。

6、选聘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及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实践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耐心指导,注重学生基本技能、技术应用能力、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培养。

7、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地批改学生实践活动后提交的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的报告或设计成果,综合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定成绩,写出评语。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一般单独开设,单独考核。

   二、有关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

(一)实验教学

实验是课堂教学的重要方面,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重要环节。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加深和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帮助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及基本操作技能,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及解决问题、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树立严谨的科学态度。实验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是:

1、每次实验前,实验课教师必须做好实验准备,确保实验正常进行。

2、实验课教师必须向学生阐明实验教学要求及其操作规程。

3、实验课教师要做到实验示范操作熟练、规范,确保实验教学的效果和安全。

4、实验过程中,实验课教师要精心检查、耐心指导、严格要求、经常巡视,检查学生是否遵守实验守则,及时纠正违规操作,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5、下课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整理实验室,检查仪器设备,切断水电,关闭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实验课教师必须认真批阅学生的实验报告,综合评定学生实验成绩并及时交任课教师进行课程成绩总评。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讲评。

7、实验课教师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加大设计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比例,注意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开拓创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

8、实验课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启发诱导,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热情。

9、严格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加强实验管理;实验课教师应掌握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排除技术,及时做好设备的例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按时填写实验室日志和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有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二)实习实训教学

实习实训是教学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和综合技能训练,帮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习实训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是:

1、每次实习实训前,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实习实训正常进行。

2、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前,各教研室要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动员及岗前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保密要求,去校外实习实训时,应要求学生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3、实习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要精心检查、耐心指导、严格要求,经常巡视和检查学生是否遵守实习实训守则,及时纠正违规操作,帮助学生树立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不得擅离职守。

4、指导教师应严格执行实习实训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掌握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排除技术,及时做好仪器设备的例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按时填写实习实训日志和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有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认真做好实习实训记录,实习实训结束后要写好实习实训报告。

6、指导教师必须认真评阅实习实训报告,综合评定学生实习实训成绩,做好学生实习实训鉴定。

(三)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本课程及相关课程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设计、运算、使用专业资料等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课程设计,使学生受到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逐步树立正确的设计观点,增强设计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同时为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奠定良好的基础。

1、安排和实施课程设计,应达到以下目的:

(1)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与方法、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基本素质。

(3)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和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协作能力。

(4)巩固、深化和扩展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初步专业技能。

2、课程设计的内容,要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人才培养特色,突出学生实践能力、设计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要考虑科技、生产、社会的发展,适时予以更新。

3、课程设计教学指导书应提出课程设计的目的、主要内容、必要的技术参数、进度安排、具体质和量的要求、要求查阅的相关参考资料、组织形式、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等。

4、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熟悉课程设计的理论知识,以及本课程设计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好课程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任课教师须在当学期第2周内制定好课程设计实施计划(方案),一式三份,交教研室主任审核、报系(部)主任批准后,报系部教学办公室备案。

(2)根据课程设计教学实施计划要求,拟定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任务书包括课程设计的目的、内容、要求、进度等,确定具体的考核方式 ,并于课程设计开始时向学生公布。

(3)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引导,鼓励学生提出独立见解,适当组织讨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挖掘学生的创新潜能。

(4)严格进行考勤和平时考核,认真记录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对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等违纪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5)在课程设计过程中,应在现场进行具体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督促和检查学生课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6)认真审阅学生课程设计的全部内容,错、漏之处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做好课程设计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及体会、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的小结。

5、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设计方案、说明书、图纸、程序、计算、完成质量、创新与发挥情况、答辩(口试)情况等,对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学生在设计期间缺席时间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必须在一周内将评定的课程设计成绩交系(部);整理好学生完成的课程设计说明书(报告)、图纸(作品)、小结等资料,交系(部)存档。

(四)毕业实践教学

1、毕业实践,由“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两部分组成。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按照《顶岗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在顶岗实习单位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形成职业工作素质,掌握职业工作技能;毕业设计期间,学生在继续顶岗实习的同时,按要求制作毕业设计“作品”,完成毕业设计任务。

2、凡毕业班学生,都必须按系部及所在系(部)的安排到指定的顶岗实习单位参加毕业实践。

3、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和毕业设计成绩计入毕业总学分。凡学生未按要求参加顶岗实习,或未完成毕业设计、顶岗实习任务,或毕业设计有其中之一不合格,不能获得毕业资格。学生的《毕业实践任务书》,进入本人档案。

4、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由系部统一组织,各教研室具体安排。

5、学生毕业实践前,由系部组织动员大会,所在系(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毕业实践安排,做到每一个毕业班学生“八有”:有正确的毕业实践目的和态度,有顶岗实习课题,有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有顶岗实习单位,有具体的职业工作岗位,有明确的顶岗实习任务,有毕业设计要求,有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考核。

6、学生顶岗实习课题,由学生在所属系(部)提出、经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的选题范围中选择。学生选择顶岗实习课题后,所在系(院)应根据学生选题情况,联系好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落实学生顶岗实习时承担的职业岗位工作,指派好指导教师,给学生下发顶岗实习任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帮助学生做好参加顶岗实习的各项准备。

7、学生应在系部指定的顶岗实习单位从事具体的职业岗位工作,按顶岗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的要求,认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8、学生应认真如实填写《顶岗实习任务书》上的“顶岗实习记录”,由顶岗实习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每月进行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交指导教师逐月审查、评分。

9、学生的顶岗实习考核,参照顶岗实习单位对工作人员考核的办法,逐月进行,主要考核学生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出勤情况、工作业绩及填写“顶岗实习记录”等方面的情况。

10、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顶岗实习记录”及其顶岗实习单位的考核意见,逐月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学生顶岗实习的总成绩由每个月的平均成绩确定。凡有两个月未做顶岗实习记录、或有两个月的成绩为不合格,则学生顶岗实习的总成绩为不合格。

11、学生在顶岗实习的同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毕业设计课题,进行毕业设计。

12、学生的毕业设计,实行以“作品”为主的考核制度。

学生毕业设计的“作品”包括:

①、自行设计或自行制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产品;

②、参与顶岗实习单位课题研究或产品开发的成果;

③、被顶岗实习单位采用的职业岗位工作(或流程)改革的措施及建议;

④、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水平、质量较高的“顶岗实习总结”;

⑤、与顶岗实习期间所承担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毕业论文。

学生应按要求填写好“毕业设计作品说明书”一式两份,在按规定时间返校时,交给指导教师,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自行设计或自行制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产品:产品设计图纸、产品、有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

参与顶岗实习单位课题研究或产品开发的成果: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成果复印件、顶岗实习单位签章的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开发的有效证明及其考评;

被顶岗实习单位采用的职业岗位工作(或流程)改革的措施及建议:本人上交的职业岗位工作(或流程)改革措施及建议的复印件、顶岗实习单位签章的采用证明;

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水平、质量较高的“顶岗实习总结”:指导教师评定并经所在系(院)确认为“优秀” (比例控制在20%以下)的“顶岗实习总结”;

与顶岗实习期间所承担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毕业论文:按“高职高专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及有关要求撰写的毕业论文。

13、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由系部统一组织,各教研室(院)具体实施,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学生“毕业设计作品说明书”及其成绩表,进入本人档案。

14、指导教师应加强学生毕业实践的指导,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好毕业实践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