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科院 教〔2017〕34号
各系(部):
根据我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相关工作安排,教务处决定组织开展院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14年立项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1、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团队
2、护理专业教学团队
3、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团队
(二)2014年度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2、物流管理专业
3、学前教育专业
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5、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二、验收方式
项目组将结项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zkyjwc@163.com;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三、验收要求
(一)已达到验收时间的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填写《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系部统一盖章后交至教务处质量工程科,如需推迟结项的项目,须写推迟结项申请,说明推迟结项的原因,推迟结项时间不得超过1年。
(二)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结项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项目验收登记表及其他佐证材料)。
(三)学院组织项目结项评审,项目组准备好以PPT形式向评审专家汇报项目完成情况,专家将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作出验收结论,无实证材料或实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验收
(一)请各系(部)于2017年11月22日前将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延迟结项申请书等报送至教务处质量工程科。
(二)2017年11月22日前各系(部)将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盖章后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质量工程科。
(四)2017年11月30日前,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组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验收。
(五)2017年12月初,完成验收工作并公布验收结果。
五、验收结果
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对暂缓通过的项目,教务处依据专家意见向项目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收资格,终止项目建设;对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取消验收资格,终止项目建设。
附件: 1.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2.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