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人员守则
一、热爱档案工作、忠于职守、刻苦学习、钻研业务、搞好档案工作。
二、规范执行档案管理条例和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三、及时接收学校各部门各种门类、各种教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四、接收档案时认真检查质量,办好交接手续,及时分类编号,经常检查核对,始终保持档案与目录索引相符。
五、档案保持清洁卫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尘等工作。
六、认真执行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做好借阅登记工作,严防档案损坏和损失。
七、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借阅利用范围,严防失密。
借阅档案守则
一、借阅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二、查阅档案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未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内容,不得翻阅。
四、装订成册的档案,不准随意拆散、抽页,不准涂改,不准在文件上圈点,划杠或折叠等各种标记。
五、凡需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不准摘抄、复制。
六、查阅的档案内容不准外传,以防泄密。
七、案卷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指他人。
档案保管制度
一、遵照《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做好档案的保密、安全、卫生、防潮、防虫等工作,保证档案完好无损。
二、及时做好案卷的整理、扫描工作,不遗留零散文件,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对损坏的档案、卷皮要及时修复或更换,以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四、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严格档案借阅手续,促使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档案室存放的各类档案应排列有序、编号准确、存取方便、秘密以上的档案要专柜存放。
六、档案人员变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室是收藏保管本校有关教育教学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活动档案的重要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认真贯彻保守机密,慎之又慎和积极防范的方针。
二、借阅档案必须持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绝密和机密的档案只限于指定的直接需要单位和人员使用,并在档案室内查阅。
三、学生查阅本人档案,摘录、复印,必须凭学生证或本人其他有效证件,教师可查阅本人业务档案,但要借用其他教师业务档案材料,必须征得被借人同意方可。
四、档案人员严禁携带档案参观旅游、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更不得对外泄露。
五、接到开密、降密通知后,档案人员应及时更改,经过鉴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按制度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处理。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的活动,具有查阅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磁盘等均属归档范围。各部门必须按规定送本单位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外流和丢失。
二、文书档案于次年5月底前归档,会计档案于次年3月底前归档,基建档案于工程竣工后半个月后验收。
三、凡归档的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准确。
四、归档的档案材料一般归档一份,重复的使用频繁的归档两份。
五、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做到纸质优良,幅面大小符合标准,线条字迹清晰,签署手续完备,严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和复写纸等不耐久材料书写。
六、凡送交档案室归档的材料,均应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按目录清点无误后,交换双方应在目录上签字。
档案室安全制度
一、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三、保持走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走道门厅不准存放东西。
四、档案室设专用电闸、电线、电灯与档案柜保持三十公分以上的距离。
五、室内保持清洁,皮纸随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六、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七、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制度。